另一家船公司通知对舱位损失收取费用?

  8月22日,KMTC发布了关于收取丢失空间费的通知。通知要求更好地提高订舱准确率,维护好客户订舱秩序,决定进一步优化损失舱位收费标准,详细情况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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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接收对象:

  1)NOSHOW无论取箱与否,除我司或海关查验原因(查验也需要提前通知)外,客户不会主动通知并提交网上退款。

  2)EIRCOMPLETE(PARTY)收到EIR后不取箱出关的,将收取遗失空间费。

  3)实际开航日(含开航日)前4天清关收取ETC费用。例如:厦门2208S实际开航日期:2022.8.268.23~8.26从海关退回的提单将收取舱位损失。

  费率标准:100USD/UNIT

  涉及航线:出口香港、越南、菲律宾、泰国、印度尼西亚、马来西亚、新加坡、印度、巴基斯坦、中东、肯尼亚、俄罗斯。

  生效日期:开航日期2022年8月29日(以港区时间为准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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