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具出口多米尼加,清关文件必备清单
出口多米尼加家具清关文件和认证
清关文件
商业发票(3份):须进行领事认证,详细列出货物的品牌、型号和单价。
价目单(4份):须进行商会认证和领事认证。
海运提单:用西班牙语填写,需进行领事认证。
装箱单:详细列出货物的包装信息,包括包裹数量、重量和尺寸。
原产地证书:证明货物的生产国,通常由当地商会等机构出具。
领事发票(5份):FOB价超过100美元的货物需提供。
收件人信息:收件人(包括公司或个人)必须在多米尼加海关系统进行登记,填写表格并发送所有正确信息至unidadregistro@dga.gov.do,包含税号(TAX ID)或个人身份证号(Personal ID)。
木质包装熏蒸证书:如果使用木质包装,需提供熏蒸证书,证明包装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。
认证要求
领事认证:商业发票、价目单、海运提单等文件需进行领事认证。
商会认证:价目单需进行商会认证。
注意事项:
收货人必须是多米尼加当地注册的公司或个人,并需提供税号(RNC)或个人身份证号。
提单不接受电放,只能出正本提单或Sea WayBill。
海运提单需用西班牙语填写。
如果家具中包含植物、水果、蔬菜等,需提供卫生检疫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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