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船公司操作流程中为何没有提单?船公司操作流程并非没有提单,而是在拼箱业务中不直接向单个货主签发提单,其操作流程与提单的签发逻辑如下:
一、船公司操作流程的核心环节 接受整箱订舱 船公司仅接受整箱(FCL)订舱,不直接处理拼箱(LCL)货物的分货操作。货代公司需将多个货主的货物拼装成一个整箱后,以整箱形式向船公司订舱。 签发船东提单(MBL) 船公司根据整箱货物签发唯一一份船东提单(Master Bill of Lading, MBL),其托运人为货代公司,收货人为货代公司在目的港的代理或分公司。 示例:货代A将10家货主的货物拼成一个40英尺集装箱,船公司仅签发1份MBL给货代A,而非10份提单。 运输与交付整箱 船公司负责将整箱货物从起运港运输至目的港,并交付给MBL上记载的收货人(即货代代理),不涉及单个货主的货物分拨。 二、拼箱业务中提单的签发逻辑 货代签发货代提单(HBL) 货代公司根据船公司签发的MBL,向每个拼箱货主签发货代提单(House Bill of Lading, HBL)。HBL的托运人为实际货主,收货人按客户要求制成记名提单(如进口方)或指示提单(如To Order)。 作用:HBL是货主提货的凭证,货主需凭HBL向货代代理换取MBL,或直接凭HBL向货代代理提货。 提单流转的双重性 MBL流转:船公司→货代(起运港)→货代代理(目的港)→船公司(完成交货)。 HBL流转:货代(起运港)→货主→货代代理(目的港)→货主(完成提货)。 关键点:MBL仅用于整箱运输和交付,HBL用于单个货主的货物权利证明。 三、船公司不直接签发拼箱提单的原因 操作成本与效率 若船公司直接向每个拼箱货主签发提单,需处理大量分散的货物信息、单证和交付流程,显著增加操作成本并降低效率。 责任界定 拼箱货物的分货、报关、仓储等环节由货代完成,船公司仅负责整箱运输。若由船公司签发拼箱提单,可能因货代操作问题(如货物损坏、短装)引发责任纠纷。 行业惯例与法律框架 国际航运惯例中,船公司通常不参与拼箱货物的分货操作,而是通过货代提单(HBL)实现货物权利的转移。这一模式已形成稳定的法律和商业框架,被全球航运业广泛接受。 四、例外情况:少数情况下船公司可能签发MBL给货主 若满足以下条件,拼箱货物可能直接获得船东提单: 货代具备船公司授权:货代公司获得船公司授权,可代表船公司签发MBL(此类情况罕见)。 信用证要求:若信用证明确要求提交MBL,货主需与货代协商,或考虑改为整箱运输。 风险提示:HBL的实际控制权在货代手中,若货代或其代理出现问题(如破产),可能无法凭HBL提货;而MBL由船公司直接负责,安全性更高。 |
长和运双清专线/DDP/DDU
|
|
|
|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