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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进口关税的征收规则我国现行进口关税征收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》,核心规则包括:
税率确定:进口关税税率分为最惠国税率、协定税率、特惠税率、普通税率、关税配额税率等多个档次:原产于WTO成员国的进口商品、与我国签订双边最惠国待遇条约的国家商品,适用最惠国税率;原产于和我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/地区商品,适用更低的协定税率;原产于对我国给予特殊优惠待遇的最不发达国家,适用最低的特惠税率;不符合以上优惠条件的商品适用最高的普通税率。 完税价格核算: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以货物成交价格为基础,加上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、保险费等相关费用,就是计税的基数;如果成交价格无法确定,海关会按照同类货物成交价格、类似货物成交价格、倒扣价格等方法依次估定完税价格。 免税与减免政策:符合条件的进口商品可以享受关税减免,比如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税额在50元以下的免征关税,科教用品、残疾人专用品、外国政府无偿援助物资属于法定减免,特定区域、特定用途的进口商品可以享受特定减免,临时入境展品、工程施工设备属于暂时免税范畴。 |
长和运双清专线/DDP/DD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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